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山宾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韶山宾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韶山宾馆成立于1951年,所处地理位置在韶山冲,距毛泽东同志故居约500米,是省委、省政府设立在韶山革命纪念地的重要接待单位,隶属于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馆的主要职能是接待中外宾客住宿、餐饮、旅游服务,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滴水洞一号楼和故园一号楼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馆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接待营销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安保洁部、采购部、客房部、餐饮部、滴水洞管理部、红色研学和培训中心、文旅产业部十四个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韶山宾馆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韶山宾馆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0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87.06万元,降低25.67%。过去三年,疫情冲击使我们的运营受到严重拖累,叠加当前经济形势影响,2024年我馆收入大幅下滑,经济状况不容乐观。
2024年度支出总计8069.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6.35万元,降低14.30%。主要是因为2024年经营支出对应经营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0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4万元,占5.01%;经营收入7366.93万元,占91.29%。年初结转和结余298.47万元,占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06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47万元,占8.07%;项目支出51.40万元,占0.64%;经营支出7366.93万元,占91.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4.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08万元,降低34.4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5.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28万元,降低19.3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28万元,降低19.3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5.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4万元,占77.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1.40万元,占1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万元,占1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2023年财政拨款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事业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54.4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2%,主要包括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
项目支出51.4万元,占基本支出11.28%,主要包括维修(护)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韶山宾馆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由自筹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自筹资金支出,无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为自筹资金支出,无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8.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7.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3.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5.8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6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3.5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韶山宾馆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型客车2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8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4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2023结转)”这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7822.74万元,执行数782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7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馆2024年基本支出财政资金年底无结余,已全部用于职工工资及保险支出,资金执行率100%。二是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主要投入使用在红色服务标准化项目的体系建设、场地建设和课程研发上,2024年底无结转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韶山宾馆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只有少部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2024年在编人员支出约1225.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年终奖金),按公益二类单位的标准应补助50%的人员经费612.88万元,实际财政拨付的经费补助才354.4万元,远远没有达到补助标准。;二是我馆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老化问题日益突出,急需进行更新改造。但是受楼、堂、馆、所政策影响,无法对我馆的建设争取专项资金。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开展,我们对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绩效自评为契机,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为本馆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2023结转)”项目全年预算数51.40万元,执行数5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于2024年年底完成建设,还未完全投入市场,经济指标没有达到预期。今后将充分发挥户外休闲、研学教育、农事活动体验相结合的优势,实现“生态文明+湖湘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持续提升经济效益。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请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结果运用进行简要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来源:天下韶山网
作者:韶山宾馆
编辑:天下韶山网-颜宇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