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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清单的公示说明
2026-06-16 10:12:35 字号: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我局本次拟处置的资产清单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处置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湖南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执行,已履行内部审批及报批程序。

二、处置资产范围

本次拟处置资产主要为已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或技术淘汰的固定资产,具体包括:台式计算机等,详细情况见附件《资产处置清单》。

三、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拟采取拍卖方式,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如对本次资产处置清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卜进升

联系电话:189732537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故园路17号

特此说明。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资产处置清单》.pdf

来源:​​​​​​​​​​​​​​​​​​​​​​​​​​​​​​​​​​​​​​​天下韶山网

编辑:天下韶山网-颜宇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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